均分/绩点
王宇鹏 陈同广
关于 GPA 和均分
目前出国成绩单上同时开具 课程学分绩点(GPA) 与 课程平均分 两项
课程平均分(百分制)是 不加权 计算平均分(也就是说 5 学分的高等数学和 0.5 学分的体育,二者分数同等重要)。
课程学分绩点(GPA)(4.0 分制)是以学分 加权 计算平均得到的(也就是说学分较低的课程对 GPA 影响较小)
原始成绩到对应绩点的现行转换规则如下:
成绩
绩点
100-85
4.0
84-75
3.0
74-60
2.0
< 60
0
表格信息来源:2016 年教务处出国成绩单说明
关于原始分数为等地和通过的课程
原始分数为等地的情况下,依据下表转换到分数、继而转换到 4 分制绩点:
等地
分数
绩点
优
97
4.0
良
87
4.0
中
77
3.0
及格
67
2.0
不及格
< 60
0
原始分数为“通过”/“不通过”的课程不参与计算均分和绩点。
关于选修课
目前出国成绩单上公共选修课(人文、自然科学、经管)是在下方单列出来的,不计入GPA和课程平均分的计算。
关于重修
按照现行的操作办法,出国成绩单上重修课程会完全覆盖首修成绩(即首修成绩不会以任何形式显示或计入均分/GPA),大家可以放心重修刷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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